找人合租是否需要跟房东说?
我租了个房子,最近经济压力有点大,想找人合租分担房租。但我不知道这样做需不需要跟房东说,不说怕房东知道了不高兴,说的话又怕房东不同意,我现在很纠结,想了解下从法律角度我到底要不要跟房东说这件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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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法律的角度来讲,找人合租通常是需要跟房东说的。这里涉及到一个法律概念叫做“转租”,简单来说,转租就是承租人把自己租来的房子再租给别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七百一十六条规定,承租人经出租人同意,可以将租赁物转租给第三人。承租人转租的,承租人与出租人之间的租赁合同继续有效;第三人造成租赁物损失的,承租人应当赔偿损失。承租人未经出租人同意转租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 也就是说,如果你没有经过房东的同意就找人合租,把房子转租出去,房东是有权利解除你们之间的租赁合同的。而且一旦合租人对房子造成了什么损失,房东还是会找你赔偿。 在实际生活中,提前跟房东说找人合租是一种比较妥当的做法。你可以和房东好好沟通,说明合租的原因和情况,争取得到房东的同意。如果房东同意了,最好能签订一份补充协议,明确各方的权利和义务,这样可以避免以后出现不必要的纠纷。 总之,为了保障自己的权益,避免法律风险,找人合租的时候一定要跟房东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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