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发加班工资解除劳动合同是否需要提前通知公司?
在公司工作期间经常加班,可公司一直没发加班工资,我现在不想干了,打算解除劳动合同。就是不太清楚这种因为公司不发加班工资的情况,我解除合同需不需要提前告知公司呀,想了解下这方面具体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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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情况下,公司不发加班工资,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是不需要提前通知公司的。这里涉及到一个重要的法律概念,叫“用人单位过错解除劳动合同”,简单说就是因为用人单位有违法违规等错误行为,导致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依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规定:“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而加班工资属于劳动报酬的一部分,公司不发加班工资,就属于“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这种情况,所以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且不需要提前通知公司。 这一法律规定的目的在于保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当用人单位出现侵害劳动者权益的情况时,赋予劳动者及时解除劳动合同并维护自身权益的权利。比如,劳动者一直按时加班,但公司长期不支付加班工资,这对劳动者是不公平的,劳动者就可以直接解除劳动合同。 不过,如果劳动者希望通过法律途径进一步维护自身权益,比如要求公司支付拖欠的加班工资、经济补偿金等,那么就要注意收集好相关证据,像加班记录、考勤表、工资条等。通过合法合理的方式来保障自己应得的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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