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拖欠工资没有赔偿吗?

我在一家公司上班,公司已经好几个月没发工资了,我心里特别着急,也很担心自己的权益得不到保障。我想知道这种情况下公司是不是得给我赔偿啊?我就想了解一下,从法律层面讲,针对拖欠工资这事儿,具体都有哪些赔偿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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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拖欠工资是有赔偿的。 首先,在法律概念上,“无故拖欠”指用人单位无正当理由超过规定付薪时间未支付劳动者工资。像用人单位遇到不可抗力因素,如自然灾害、战争,或因生产经营困难、资金周转受影响,且征得本单位工会同意后暂时延期支付工资的情况,不算无故拖欠。 依据《劳动法》第九十一条,用人单位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等侵害劳动者合法权益情形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支付劳动者的工资报酬、经济补偿,并可以责令支付赔偿金。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五条也规定,用人单位未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或者国家规定及时足额支付劳动者劳动报酬等情形,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支付;逾期不支付的,责令用人单位按应付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 也就是说,当遭遇拖欠工资时,劳动者首先能追讨应得的工资报酬,即让用人单位无条件且全额归还拖欠的工资。此外,还能领取经济补偿金,一般是工资薪酬的25%,这是为弥补劳动者因薪资延期支付遭受的损失。若用人单位在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期限内仍未支付工资,还需按应付工资金额的50%以上但低于100%的标准,向劳动者增发赔偿金。总之,劳动者在被拖欠工资时,有多种法律赋予的获得赔偿的途径和权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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