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未缴社保离职是否有经济补偿金?

我在一家公司工作,公司一直没给我缴纳社保。现在我打算离职,想知道这种情况下我能不能拿到经济补偿金,具体是怎么规定的,所以来问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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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社保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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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缴社保离职时劳动者是否能获得经济补偿金,这需要依据具体情况和相关法律规定来判断。 首先,我们来明确一下经济补偿金的概念。经济补偿金是在劳动合同解除或终止后,用人单位依法一次性支付给劳动者的经济上的补助。简单来说,就是在一些特定情况下,单位和员工结束劳动关系时,单位要给员工一笔钱作为补偿。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规定,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同时,该法第四十六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一)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也就是说,如果用人单位没有按照法律规定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劳动者因此主动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需要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金。 经济补偿金的计算方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这里的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不过,在实际操作中,劳动者以用人单位未缴社保为由主张经济补偿金,可能需要满足一定的条件。例如,有些地区要求劳动者要先向用人单位提出补缴社保的要求,在用人单位拒绝补缴后,劳动者再以此为由解除劳动合同,才能获得经济补偿金。所以,劳动者在遇到这种情况时,建议先与用人单位进行沟通协商,要求补缴社保,如果协商不成,可以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或者申请劳动仲裁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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