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足额发放工资是否有双倍赔偿金?
我在一家公司上班,公司经常不按时足额发工资。我想了解下,像我这种公司未足额发放工资的情况,我能不能要求公司支付双倍赔偿金呢?具体法律是怎么规定的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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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探讨未足额发放工资是否能获得双倍赔偿金这个问题时,我们需要明确几个关键的法律概念和依据。首先,“未足额发放工资”指的是用人单位支付给劳动者的工资低于劳动合同约定或者法律规定的标准。而“双倍赔偿金”通常是在用人单位违法解除劳动合同时,需要向劳动者支付的赔偿。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五条规定,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支付劳动报酬、加班费或者经济补偿;劳动报酬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应当支付其差额部分;逾期不支付的,责令用人单位按应付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或者国家规定及时足额支付劳动者劳动报酬的。这里提到的是加付赔偿金,但并不是双倍赔偿金,且需要劳动行政部门责令用人单位限期支付,用人单位逾期不支付才会有加付赔偿金的情况。 另外,在劳动合同法中,双倍赔偿金主要是在用人单位违法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情况下适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七条规定,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所以,单纯的未足额发放工资,一般不能直接要求双倍赔偿金。不过,劳动者可以通过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用人单位限期支付工资。如果用人单位逾期不支付,劳动者可以获得加付赔偿金。同时,劳动者也可以通过劳动仲裁等合法途径来维护自己的权益,要求用人单位足额支付工资及相应的经济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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