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拆迁房先评估之后该怎么做?

我家房子要拆迁,现在已经完成评估了,但是我不知道接下来流程是怎样的。也不清楚自己有哪些权利和要做的事情,比如需不需要签什么协议,后续补偿是怎么确定和发放的,所以想了解拆迁房评估完之后的具体步骤和相关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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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拆迁评估
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在拆迁房完成评估后,接下来会进入一系列重要的流程。 首先是评估结果的公示与解释。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应当向房屋征收部门提供分户的初步评估结果。房屋征收部门应当将分户的初步评估结果在征收范围内向被征收人公示。公示期间,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应当安排注册房地产估价师对分户的初步评估结果进行现场说明解释。如果被征收人对评估结果有疑问,评估机构有义务进行解答。 若被征收人对评估结果不满意,可以申请复核评估。依据该条例规定,被征收人或者房屋征收部门对评估结果有异议的,应当自收到评估报告之日起10日内,向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申请复核评估。申请复核评估的,应当向原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提出书面复核评估申请,并指出评估报告存在的问题。 在完成上述程序且评估结果确定后,房屋征收部门会与被征收人就补偿方式、补偿金额和支付期限、用于产权调换房屋的地点和面积、搬迁费、临时安置费或者周转用房、停产停业损失、搬迁期限、过渡方式和过渡期限等事项,订立补偿协议。这一过程依据的是《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十五条的规定。 如果被征收人与房屋征收部门在征收补偿方案确定的签约期限内达不成补偿协议,或者被征收房屋所有权人不明确的,由房屋征收部门报请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依照本条例的规定,按照征收补偿方案作出补偿决定,并在房屋征收范围内予以公告。被征收人对补偿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依法提起行政诉讼。 最后,在补偿问题解决后,被征收人应当在补偿协议约定或者补偿决定确定的搬迁期限内完成搬迁。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采取暴力、威胁或者违反规定中断供水、供热、供气、供电和道路通行等非法方式迫使被征收人搬迁。禁止建设单位参与搬迁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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