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签了合同就起诉不了该怎么办?
我受了工伤后和单位签了份合同,现在感觉赔偿不合理,想去起诉,可有人说签了合同就起诉不了,我很担心自己的权益得不到保障,也不知道该怎么解决这个问题,想问问这种情况到底该怎么办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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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工伤案件中,即便签订了合同,也不意味着就完全失去了起诉的权利。我们先来了解几个关键的法律概念。 首先是“显失公平”,这指的是合同双方的权利和义务明显不对等,一方获得的利益明显超过了合理范围,而另一方则遭受了重大损失。比如在工伤赔偿合同中,单位给的赔偿远远低于法定的赔偿标准,让受伤职工的权益受到极大损害,这就可能构成显失公平。 还有“重大误解”,它是说当事人因为对合同的重要内容产生了错误的认识,从而做出了不真实的意思表示。例如受伤职工以为自己的伤势不严重,签订了赔偿合同,后来发现实际病情比想象中严重得多,当初签订合同时对伤势存在重大误解。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七条规定,基于重大误解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行为人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第一百五十一条规定,一方利用对方处于危困状态、缺乏判断能力等情形,致使民事法律行为成立时显失公平的,受损害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 所以,如果签订的工伤合同存在显失公平或者重大误解等可撤销的情形,受伤职工是可以向法院起诉,请求撤销该合同的。一旦合同被撤销,就相当于自始没有发生效力,之后受伤职工就可以按照正常的工伤赔偿程序,要求单位给予合理的赔偿。在起诉之前,建议收集好相关的证据,比如工伤认定决定书、医疗记录、合同文本等,以更好地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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