员工辞职用微信带走客户该怎么办?


当员工辞职后用微信带走客户时,可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分析和处理。 首先,我们来看商业秘密相关的法律规定。商业秘密是指不为公众所知悉、具有商业价值并经权利人采取相应保密措施的技术信息、经营信息等商业信息。客户信息往往属于商业秘密的范畴,如果公司与员工签订了保密协议,约定员工对公司的客户信息等商业秘密负有保密义务,那么员工辞职后用微信带走客户的行为可能就违反了保密协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第九条规定,经营者不得实施下列侵犯商业秘密的行为:以盗窃、贿赂、欺诈、胁迫、电子侵入或者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权利人的商业秘密;披露、使用或者允许他人使用以前项手段获取的权利人的商业秘密;违反保密义务或者违反权利人有关保守商业秘密的要求,披露、使用或者允许他人使用其所掌握的商业秘密;教唆、引诱、帮助他人违反保密义务或者违反权利人有关保守商业秘密的要求,获取、披露、使用或者允许他人使用权利人的商业秘密。此时,公司可以依据该法以及保密协议要求员工承担违约责任和侵权责任,比如要求员工停止侵权行为,赔偿公司因客户流失所遭受的损失。 其次,若公司与员工签订了竞业限制协议,竞业限制是指用人单位和知悉本单位商业秘密或者其他对本单位经营有重大影响的劳动者在终止或解除劳动合同后的,一定期限内不得在生产同类产品、经营同类业务或有其他竞争关系的用人单位任职,也不得自己生产与原单位有竞争关系的同类产品或经营同类业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二十三条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在劳动合同中约定保守用人单位的商业秘密和与知识产权相关的保密事项。对负有保密义务的劳动者,用人单位可以在劳动合同或者保密协议中与劳动者约定竞业限制条款,并约定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后,在竞业限制期限内按月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劳动者违反竞业限制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如果员工带走客户并利用这些客户资源为与原公司有竞争关系的单位服务或者自己开展竞争业务,就违反了竞业限制协议,公司可以要求员工支付违约金。 最后,如果员工带走客户的行为给公司造成了实际损失,公司可以通过收集相关证据,如客户沟通记录、业务损失数据等,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要求员工赔偿损失。同时,也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解决与员工之间的纠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