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地老板拖欠工资且没签合同该怎么办,有什么规定?


当遇到工地老板拖欠工资且没签合同的情况时,劳动者不必过于担心,以下为你详细介绍应对办法及相关法律规定。 首先,虽然没有签订书面劳动合同,但这并不意味着你和老板之间不存在劳动关系。根据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关于确立劳动关系有关事项的通知》,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未订立书面劳动合同,但同时具备下列情形的,劳动关系成立:(一)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主体资格;(二)用人单位依法制定的各项劳动规章制度适用于劳动者,劳动者受用人单位的劳动管理,从事用人单位安排的有报酬的劳动;(三)劳动者提供的劳动是用人单位业务的组成部分。 简单来说,只要你是在老板的管理下干活,老板给你发工资,你干的活是工地业务的一部分,那你们之间就存在劳动关系。 其次,为了证明劳动关系的存在,你可以收集一些相关证据。比如工资支付凭证或记录(像工资条、银行转账记录)、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的记录;用人单位向劳动者发放的“工作证”“服务证”等能够证明身份的证件;劳动者填写的用人单位招工招聘“登记表”“报名表”等招用记录;考勤记录;其他劳动者的证言等。 接下来,在维权途径方面,你可以先和老板进行协商,要求支付拖欠的工资。如果协商不成,你可以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劳动监察部门有权对用人单位进行检查,责令其支付工资。依据《劳动保障监察条例》,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对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或者规章的行为的调查,应当自立案之日起60个工作日内完成;情况复杂的,经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负责人批准,可以延长30个工作日。 你还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需要注意的是,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为一年,从你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仲裁庭裁决劳动争议案件,应当自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受理仲裁申请之日起四十五日内结束。案情复杂需要延期的,经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主任批准,可以延期并书面通知当事人,但是延长期限不得超过十五日。 如果对仲裁结果不满意,你还能在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