辞工前搞坏东西,老板要扣钱,又没签劳动合同,这种情况该怎么办?
我在辞工前不小心搞坏了一些东西,老板因此要扣钱,可我们之间并没有签订劳动合同。我很担心老板会乱扣工资,又不知道该怎么维护自己的权益,想了解下具体有哪些合法的解决途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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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这种情况下,劳动者是有相应的法律途径来维护自身权益的。 首先,要明确未签劳动合同本身就是用人单位的违法行为。劳动者需要收集能证明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的证据,比如工作证、考勤记录、同事证言、工资支付记录等。这些证据在后续的维权过程中至关重要。 其次,有多种维权方式可供选择。一是向劳动行政部门举报,劳动行政部门会责令用人单位限期支付足额的劳动报酬。依据是相关劳动法律法规对于保障劳动者合法报酬权益的规定。二是向劳动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不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自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起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所以劳动者可以通过仲裁要求用人单位支付未签订劳动合同的双倍工资、应发工资以及相应补偿等。三是向人民法院请求支付令。 总之,劳动者要积极运用法律武器,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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