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用期老板不发工资该怎么办?
我在试用期辛辛苦苦工作,可到了发工资的时候老板却不给发工资。我不清楚这种情况自己有哪些权益,也不知道该通过什么途径去要回工资,希望能了解下具体的解决办法以及相关法律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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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试用期内老板不发工资,劳动者可以通过以下途径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首先,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劳动监察部门有责任和义务对用人单位的劳动用工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当劳动者向其反映试用期老板不发工资的问题时,劳动监察部门会依法进行调查处理。依据《劳动法》第九十一条规定,用人单位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支付劳动者的工资报酬、经济补偿,并可以责令支付赔偿金。 其次,申请劳动仲裁。劳动仲裁是解决劳动争议的重要方式。劳动者需要准备好相关的证据,如劳动合同、工作记录、考勤记录等,以证明自己在试用期内提供了劳动,而用人单位未支付工资。仲裁机构会根据双方提供的证据和相关法律规定进行裁决。 再者,如果经劳动监察责令限期支付后,用人单位在限期内仍不支付的,劳动监察部门可以责令用人单位按应付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 另外,在某些极端情况下,经劳动局通知后用人单位仍不支付工资的,劳动者还可以报警,控告老板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追究其刑事责任。需要注意的是,这种情况一般是在用人单位恶意拖欠工资且情节较为严重时才会适用。 总之,试用期内用人单位也应当依法支付工资,劳动者要勇敢地运用法律武器维护自己的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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