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板欠工资跑了找不到人该怎么办?


当老板欠工资跑了找不到人时,劳动者可以通过以下合法途径来维护自己的权益。首先,要明确工资的定义,工资是劳动者付出劳动后应得的报酬,受到法律的严格保护。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五十条规定,工资应当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给劳动者本人,不得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的工资。这就表明老板拖欠工资的行为是违法的。 第一步,劳动者可以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劳动监察部门是专门负责监督用人单位遵守劳动法律法规情况的机构。劳动者带着能够证明劳动关系和工资数额的证据,比如劳动合同、工资条、工作证、考勤记录等,到当地的劳动监察大队进行投诉。劳动监察部门有权对用人单位进行调查,如果发现用人单位确实存在拖欠工资的情况,会责令其限期支付。要是用人单位逾期不支付,劳动监察部门可以责令用人单位按应付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依据是《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五条。 第二步,如果劳动监察部门的处理没有达到预期效果,劳动者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申请仲裁需要在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自己的权利被侵害之日起一年内提出。仲裁委员会会根据双方提供的证据进行审理,并作出裁决。仲裁是一种准司法程序,具有法律效力。如果劳动者对仲裁结果不服,还可以在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三步,在某些情况下,劳动者还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申请支付令。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条第二款规定,用人单位拖欠或者未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劳动者可以依法向当地人民法院申请支付令,人民法院应当依法发出支付令。支付令是人民法院根据债权人的申请,向债务人发出的限期履行给付金钱或有价证券的法律文书。如果老板在规定的期限内既不提出书面异议又不履行支付令的,劳动者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此外,如果老板拖欠工资的行为情节严重,还可能涉嫌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根据《刑法》第二百七十六条之一规定,以转移财产、逃匿等方法逃避支付劳动者的劳动报酬或者有能力支付而不支付劳动者的劳动报酬,数额较大,经政府有关部门责令支付仍不支付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所以,劳动者要勇敢地运用法律武器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