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职一个月公司还不让走怎么办?
我提交离职申请都一个月了,可公司就是不让我走,还说走了就不给发工资。我实在不想在这干了,也不知道该怎么处理这种情况,是直接走人还是有其他合法的解决办法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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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你遇到离职一个月公司还不让走的情况,首先我们要明确劳动者拥有法定的解除劳动合同的权利。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中有规定,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这就意味着,只要你按照规定提前三十天书面通知了公司要离职,那么从通知之日起满三十天后,你和公司的劳动合同就自动解除了,你有权利离开公司。 如果公司以各种理由不让你走,比如以不发工资来威胁你继续工作,这是不合法的行为。工资是你付出劳动后应得的报酬,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五十条,工资应当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给劳动者本人,不得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的工资。所以,公司不能因为你离职就克扣你的工资。 要是公司不配合你办理离职手续,你可以采取一些措施来维护自己的权益。你可以先和公司进行友好的沟通,向他们说明法律规定,让他们知道他们的做法是不合法的,争取和平解决问题。如果沟通没有效果,你可以向当地的劳动监察部门投诉,劳动监察部门有权力对公司的违法行为进行调查和处理。你也可以准备好相关的证据,比如离职申请的书面材料、工作证明等,去申请劳动仲裁,通过法律途径来解决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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