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自动离职公司不给钱该怎么办?

我自动离职后,公司说不给我发剩下的工资了,这让我很苦恼。我想知道公司这样做合法吗?我有什么办法能把钱要回来呢?是直接找公司理论,还是通过其他途径解决呢?希望能了解有效的解决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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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如果自动离职后公司不给钱,首先要明确公司不给的“钱”具体是什么,一般可能涉及工资和经济补偿金等情况。 工资方面,公司是应当支付的。自动离职指劳动者根据用人单位和自身情况擅自离职,强行解除与用人单位的劳动关系。即使是自动离职,劳动者付出了劳动,用人单位就有义务支付工资。依据《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十八条,各级劳动行政部门有权监察用人单位工资支付的情况。用人单位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其支付劳动者工资和经济补偿,并可责令其支付赔偿金。 要是遇到公司不给工资,有以下几种解决办法: 首先可以尝试和公司协商,心平气和地与用人单位沟通,说明情况,要求支付工资,和平解决工资支付问题。 若协商不成,可以向基层人民调解组织、企业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或在乡镇、街道设立的具有劳动争议调解职能的组织申请调解,在第三方的介入下,促进双方达成一致。 调解还不成的话,可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仲裁是一种较为有效的法律途径,仲裁机构会依据事实和法律作出裁决。 要是对仲裁裁决不服,还能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而经济补偿金方面,一般劳动者自动离职,公司不需要支付经济补偿金。不过,如果是因为用人单位存在一些违法违规行为,比如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等,导致劳动者被迫离职,这种情况下劳动者是可以主张经济补偿金的。依据《劳动合同法》相关规定,用人单位需依据劳动者在本单位的工作年限,按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发放经济补偿等。 相关概念: 自动离职:劳动者根据用人单位和自身情况擅自离职,强行解除与用人单位的劳动关系的一种行为。 经济补偿金:用人单位在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依法向劳动者支付的一定金额的补偿,其数额根据劳动者的工作年限和工资等因素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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