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不发年终奖怎么办?


当公司不发年终奖时,我们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来分析和处理。首先,要明白年终奖的性质。年终奖通常是企业根据自身经营状况和员工表现等因素,在年末给予员工的一种奖励。它和工资不同,工资是劳动者付出劳动后用人单位必须支付的报酬,而年终奖是否发放以及发放的标准,在很大程度上取决于劳动合同的约定或者公司的规章制度。 如果劳动合同中有明确约定会发放年终奖,并且规定了发放的条件和标准,那么公司就有义务按照合同约定执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六十九条规定,当事人订立合同,可以采用书面形式、口头形式或者其他形式。书面形式是合同书、信件、电报、电传、传真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以电子数据交换、电子邮件等方式能够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并可以随时调取查用的数据电文,视为书面形式。劳动合同属于合同的一种,双方都应当遵守其中的约定。如果公司违反约定不发年终奖,员工可以依据合同约定要求公司支付。 若劳动合同没有约定,但公司的规章制度中有关于年终奖的规定,比如规定了发放年终奖的考核标准、发放时间等,那么公司也应该按照制度执行。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条规定,用人单位应当依法建立和完善劳动规章制度,保障劳动者享有劳动权利、履行劳动义务。用人单位在制定、修改或者决定有关劳动报酬、工作时间、休息休假、劳动安全卫生、保险福利、职工培训、劳动纪律以及劳动定额管理等直接涉及劳动者切身利益的规章制度或者重大事项时,应当经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全体职工讨论,提出方案和意见,与工会或者职工代表平等协商确定。在规章制度和重大事项决定实施过程中,工会或者职工认为不适当的,有权向用人单位提出,通过协商予以修改完善。用人单位应当将直接涉及劳动者切身利益的规章制度和重大事项决定公示,或者告知劳动者。所以,如果公司的规章制度合法有效,且符合上述程序,公司不按照制度发放年终奖就是不合理的。 当遇到公司不发年终奖的情况,员工可以先与公司进行沟通协商,了解不发的原因。如果协商不成,可以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劳动监察部门有权对用人单位遵守劳动法律法规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根据《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第十一条规定,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对用人单位制定内部劳动保障规章制度的情况、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订立劳动合同的情况、用人单位遵守禁止使用童工规定的情况等事项实施劳动保障监察。员工也可以申请劳动仲裁,劳动仲裁是解决劳动争议的重要途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发生的因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等发生的争议,适用本法。如果对仲裁结果不满意,还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