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生育津贴和工资不符单位不补发该怎么办?

我休完产假后,发现生育津贴和我的工资不一样,生育津贴比工资少。我找单位要求补发差额,可单位却不肯。我想知道遇到这种情况该怎么处理,有什么办法能让单位补发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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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生育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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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育津贴是国家法律、法规规定对职业妇女因生育而离开工作岗位期间,给予的生活费用。而工资是劳动者付出劳动后,用人单位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支付的报酬。 当生育津贴和工资不符时,不同情况有不同的处理方式。根据《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第八条,女职工产假期间的生育津贴,对已经参加生育保险的,按照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标准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对未参加生育保险的,按照女职工产假前工资的标准由用人单位支付。如果生育津贴低于女职工本人工资标准,差额部分由用人单位补足。也就是说,当生育津贴低于工资时,单位是有义务补发差额的。 如果单位不补发,女职工可以先尝试与单位进行协商。毕竟友好沟通是解决问题的第一步,通过与单位交流,明确指出法律规定其有补发差额的义务,看能否和平解决问题。 若协商不成,女职工可以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劳动监察部门有权对用人单位遵守劳动保障法律、法规和规章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他们会根据调查结果责令用人单位限期改正。 此外,女职工还可以申请劳动仲裁。劳动仲裁是一种准司法程序,由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对当事人申请仲裁的劳动争议居中公断与裁决。如果对仲裁结果不满意,女职工还能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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