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用期过了钉钉还显示试用该怎么办?


当试用期过了但钉钉仍显示试用时,这可能涉及到一系列的法律问题以及实际操作问题。首先,我们来明确一下“试用期”这个概念。试用期是用人单位和劳动者为相互了解、选择而约定的不超过六个月的考察期。在这个期间,双方的权利和义务与正式劳动关系有所不同,比如试用期工资可能相对较低。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十九条规定,劳动合同期限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劳动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二个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六个月。同一用人单位与同一劳动者只能约定一次试用期。当试用期结束后,劳动者就应当按照正式员工的待遇享受相应的权利。 从法律角度看,如果试用期已过,你就自动进入正式劳动关系。即使钉钉显示有误,也不影响你作为正式员工的身份。比如在薪资方面,依据《劳动合同法》第二十条,劳动者在试用期的工资不得低于本单位相同岗位最低档工资或者劳动合同约定工资的百分之八十,并不得低于用人单位所在地的最低工资标准。试用期结束后,你应该按照正式合同约定的工资标准获得报酬。如果因为钉钉显示问题,公司仍按试用期工资发放,这就侵犯了你的合法权益,你有权要求公司补足差额。 在社保缴纳方面,《社会保险法》规定,用人单位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三十日内为其职工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这里的用工之日并不区分试用期还是正式期,所以只要你入职,公司就有义务为你缴纳社保。如果因为钉钉显示问题,公司未按规定为你缴纳正式员工应有的社保,你可以向社保部门投诉,要求公司补缴。 遇到这种情况,你可以先和公司的人力资源部门或者行政部门沟通,说明试用期已过的情况,要求他们及时修改钉钉上的状态。如果沟通后公司仍然不处理,并且影响到了你的权益,你可以收集相关证据,比如劳动合同、工资发放记录、工作证等,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或者申请劳动仲裁来维护自己的权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