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用人单位不交社保该怎么办?


当用人单位不交社保时,劳动者可以采取多种措施维护自身权益。首先,我们要明白,用人单位为员工缴纳社会保险是其法定义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五十八条规定,用人单位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三十日内为其职工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未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的,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核定其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 如果遇到用人单位不交社保的情况,劳动者可以先和用人单位进行沟通协商,向单位说明缴纳社保是法律规定的义务,要求单位按照规定为自己缴纳社保。在沟通时,要注意保留相关的聊天记录或者通话录音等证据。 如果协商不成,劳动者可以向当地的劳动监察部门进行投诉。劳动监察部门有权对用人单位遵守社会保险法律、法规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一旦查实用人单位存在不交社保的违法行为,劳动监察部门会责令用人单位限期改正。根据《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第二十七条第一款规定,用人单位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报应缴纳的社会保险费数额时,瞒报工资总额或者职工人数的,由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责令改正,并处瞒报工资数额1倍以上3倍以下的罚款。 此外,劳动者还可以向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反映。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可以依法强制用人单位缴纳社保费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八十六条规定,用人单位未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由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责令限期缴纳或者补足,并自欠缴之日起,按日加收万分之五的滞纳金;逾期仍不缴纳的,由有关行政部门处欠缴数额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的罚款。 如果上述方法都行不通,劳动者还可以通过劳动仲裁或者向法院提起诉讼的方式来维护自己的权益。在劳动仲裁或者诉讼过程中,劳动者需要提供能够证明自己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的证据,比如劳动合同、工资发放记录、工作证等。这样,才能更好地保障自己的合法权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