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签订劳动合同被解雇还扣工资该怎么办?


如果遇到没签订劳动合同就被解雇还扣工资的情况,不用慌张,是有办法维护自己权益的。 首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也就是说,从工作满一个月后的次月起,公司需要支付双倍工资,最多支付11个月。这是对公司不依法签订劳动合同的一种惩罚性规定,目的是保障劳动者的权益。 其次,公司无故扣工资的行为也是违法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五十条明确规定,工资应当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给劳动者本人。不得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的工资。 在这种情况下,你可以采取以下措施来维权: 一是与用人单位协商,尝试心平气和地沟通,说明法律规定,要求公司支付应得的工资和未签合同的双倍工资。 二是向基层人民调解组织、企业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或在乡镇、街道设立的具有劳动争议调解职能的组织申请调解,在第三方的主持下,争取达成一个双方都能接受的解决方案。 三是若协商、调解不成,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仲裁是一种较为正式的法律程序,仲裁机构会依据法律和事实作出裁决。 四是还可以向当地的劳动行政部门投诉,劳动行政部门有权力对公司的违法行为进行查处。 如果以用人单位克扣工资为由解除劳动合同的,依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规定,用人单位还需向劳动者支付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金,标准为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要是用人单位违反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依照《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七条 ,应当依照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相关概念: 双倍工资:指用人单位在未按法律规定与劳动者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的情况下,需要额外支付给劳动者的一倍工资,作为对其违法行为的惩罚。 经济补偿金:是在劳动合同解除或终止后,用人单位依法一次性支付给劳动者的经济上的补助。 赔偿金:是用人单位违法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按照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的赔偿费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