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离婚后房子一直没过户怎么办?

我和前妻离婚的时候,协议里写明房子归我,但一直没去办过户手续。现在她有点反悔的意思,我担心会出问题。我想知道这种情况下房子到底算谁的,我该怎么做才能保障自己的权益,会不会有什么法律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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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离婚房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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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离婚后房子一直没过户的情况下,我们需要从多个方面来分析和解决问题。 首先,从法律概念上来说,离婚协议是夫妻双方在离婚时就财产分割、子女抚养等问题达成的具有法律效力的协议。如果离婚协议中明确约定了房子的归属,那么该约定对双方都有约束力。不过,房产的所有权变更通常是以登记为准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零九条规定,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也就是说,虽然离婚协议约定了房子归一方所有,但在未办理过户登记之前,房屋的所有权在法律上可能仍未发生转移。 其次,对于未过户房子的归属问题。如果离婚协议合法有效,那么从协议约定的角度,房子的实际归属已经确定。但在对外公示上,因为没有过户,可能会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例如,如果登记方(比如原夫妻双方中房产登记的那一方)对外有债务纠纷,该房产有可能会被债权人申请查封等。 再者,为了保障自己的权益,应该尽快办理过户手续。如果对方配合,双方可以持离婚协议书、离婚证、房产证等相关材料到不动产登记机构办理过户。如果对方不配合,那么可以依据离婚协议向法院提起诉讼。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相关规定,向法院请求对方履行离婚协议中关于房产过户的约定。法院判决后,如果对方仍不履行,可以申请法院强制执行,由法院向不动产登记机构发出协助执行通知书,从而完成过户手续。 最后,关于法律风险。未过户可能会面临多种风险。除了刚才提到的可能因登记方债务问题导致房产被查封外,登记方还有可能擅自将房屋出售给善意第三人。如果第三人符合善意取得的条件,那么购买方可能会取得房屋的所有权,而原约定获得房屋的一方只能向对方主张赔偿损失。所以,及时办理过户是避免这些风险的关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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