入职签了竞业协议离职该怎么办?


入职签了竞业协议后离职,需要妥善处理,以下为您详细介绍: 首先,要了解竞业协议的具体内容。明确竞业限制的范围,比如是限制在同行业,还是特定的业务领域等;确定竞业限制的期限,按照法律规定,竞业限制期限不得超过二年;知晓竞业限制的地域范围,可能是某个城市、特定地区,甚至全国范围。例如,如果协议规定在离职后两年内,不能在本市从事与原公司有竞争关系的业务,您就得清楚这个限制。 其次,遵守协议约定。若协议是有效的,并且原公司按照协议支付了竞业限制补偿金,那么在竞业限制期限内,您不能到与原单位有竞争关系的单位工作,也不能自己开业生产或者经营与原单位有竞争关系的同类产品或业务。《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二十三条规定,对负有保密义务的劳动者,用人单位可以在劳动合同或者保密协议中与劳动者约定竞业限制条款,并约定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后,在竞业限制期限内按月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劳动者违反竞业限制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 再次,若觉得竞业协议不合理,比如竞业限制范围过广、期限过长、经济补偿过低等,或者自身有特殊情况难以遵守,您可以尝试与原单位协商,看是否能达成修改协议内容或者解除协议的共识。 最后,要是违反竞业协议,原单位可能会要求您承担违约责任,常见的如支付违约金。若您认为违约金过高,可以请求法院适当降低。另外,如果原公司没有按照约定支付竞业限制经济补偿,达到一定条件(如连续三个月未支付),您可以主张竞业协议无效,无需继续履行竞业限制义务。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一)》第三十六条,当事人在劳动合同或者保密协议中约定了竞业限制,但未约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后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劳动者履行了竞业限制义务,要求用人单位按照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平均工资的30%按月支付经济补偿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前款规定的月平均工资的30%低于劳动合同履行地最低工资标准的,按照劳动合同履行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