产假工资低于生育津贴该怎么办?
我休产假期间,公司发的产假工资比生育津贴少很多。我不太清楚这种情况该怎么处理,想知道自己有哪些权益,能不能要求公司补足差额,具体该通过什么途径解决这个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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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产假工资低于生育津贴时,职工是有权利要求用人单位进行相应处理的。下面为你详细解释相关法律规定和解决办法。 首先,我们要明白生育津贴和产假工资的概念。生育津贴是国家法律、法规规定对职业妇女因生育而离开工作岗位期间,给予的生活费用。而产假工资是指女职工在休产假期间,用人单位按照其正常出勤发放的工资。 依据《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第八条,女职工产假期间的生育津贴,对已经参加生育保险的,按照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标准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对未参加生育保险的,按照女职工产假前工资的标准由用人单位支付。 如果女职工已经参加了生育保险,生育津贴就相当于产假工资。当生育津贴高于产假工资时,用人单位应该将生育津贴余额支付给职工;当生育津贴低于产假工资时,用人单位要补足差额。也就是说,如果公司给你发放的产假工资低于生育津贴,公司应该把这个差额补给你。 若遇到这种情况,你可以先和用人单位友好沟通,说明法律规定,要求单位补足差额。要是沟通后单位还是不愿意补足,你可以向当地的劳动监察部门投诉,让他们介入调查处理。另外,你也可以准备好相关证据,比如劳动合同、工资条、生育津贴发放记录等,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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