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槽后试用期没过该怎么办?
我跳槽到了新公司,结果试用期没过。我不太清楚这种情况下自己有什么权益,公司这么做合不合法也不知道。我想知道试用期没过公司可以随意辞退我吗,我能拿到相应的工资吗,还有没有其他补偿之类的,希望懂法律的朋友帮我解答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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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遇到跳槽后试用期没过这种情况,首先要明白试用期是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相互了解、相互适应的一个时间段。在这个期间,双方都有一定的权利和义务。 从法律上来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二十一条规定,在试用期中,除劳动者有本法第三十九条和第四十条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情形外,用人单位不得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在试用期解除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说明理由。 也就是说,如果劳动者没有出现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不能胜任工作等法定情形,用人单位不能随意以试用期没过为由辞退劳动者。比如,用人单位不能仅仅因为不喜欢劳动者的性格,或者与领导关系不好等主观原因就解除劳动合同。 关于工资方面,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二十条,劳动者在试用期的工资不得低于本单位相同岗位最低档工资或者劳动合同约定工资的百分之八十,并不得低于用人单位所在地的最低工资标准。所以,即便试用期没过,劳动者也有权按照这个标准拿到自己工作期间的工资。 如果用人单位违反法律规定,在不符合法定情形下解除与劳动者的劳动合同,劳动者可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七条,要求用人单位按照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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