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职申请被领导驳回怎么办?
我向领导提交了离职申请,可领导直接驳回了,说公司现在缺人不让走。我已经做好离职打算了,不知道该怎么处理这种情况,想了解从法律角度我该怎么做才能顺利离职。
展开


当离职申请被领导驳回时,首先我们要清楚劳动者依法享有辞职的权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规定,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这意味着,只要你按照法律规定的时间和形式提出离职,不需要用人单位批准也可以离职。如果是正式员工,提前三十天向单位提交书面的离职申请,这里的书面形式可以是辞职信、离职报告等,并且要确保单位收到了这份申请。在这三十天内,你需要继续正常工作,履行好工作职责。 三十天期满后,无论单位是否批准,你都可以离职,并且单位有义务为你办理离职手续,包括开具离职证明、结算工资等。如果是试用期员工,提前三天通知单位即可。 如果单位以各种理由拒绝办理离职手续或者克扣工资,你可以与单位进行协商解决。若协商不成,你可以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劳动监察部门有权对用人单位进行监督检查,责令其改正违法行为。此外,你也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法律公园专业律师
平台专业律师
去咨询
去咨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