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签劳动合同还克扣工资该怎么办,有什么规定?
我在一家小公司上班,入职后一直没签劳动合同,现在还被克扣工资。我想知道这种情况我该怎么办,法律上对于未签劳动合同和克扣工资是怎么规定的,我该如何维护自己的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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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遇到未签劳动合同还被克扣工资的情况时,劳动者不用过于担心,有一系列法律手段可以维护自身权益。 首先,关于未签劳动合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这里的二倍工资,简单来说,就是除了正常支付给你的工资外,用人单位还需要再额外支付一倍工资给你。比如你正常每月工资是5000元,在未签合同的期间,单位每月就要给你10000元。这是为了督促用人单位及时与劳动者签订书面合同,保障劳动者的合法权益。 其次,关于克扣工资。《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五十条明确规定,工资应当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给劳动者本人,不得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的工资。如果用人单位克扣工资,劳动者可以要求其支付被克扣的工资。若用人单位拒绝支付,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五条,劳动行政部门会责令用人单位限期支付劳动报酬、加班费或者经济补偿;劳动报酬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应当支付其差额部分;逾期不支付的,责令用人单位按应付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 当遇到这种情况,劳动者可以先和用人单位友好协商,要求其支付未签合同的双倍工资差额和被克扣的工资。如果协商不成,劳动者可以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他们会对用人单位进行调查处理。另外,也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通过法律程序来解决纠纷。要是对仲裁结果不满意,还能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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