领导唯独不给我加班费怎么办?
我在公司一直认真工作,加班也不少。但最近我发现,领导给其他同事都发了加班费,就唯独没给我。我感觉很不公平,也不知道该怎么维护自己权益,想问问遇到这种情况该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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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领导唯独不给您加班费时,您可以采取以下合法途径来维护自己的权益。首先,我们来了解一下加班费的概念。加班费是指劳动者按照用人单位生产和工作的需要在规定工作时间之外继续生产劳动或者工作所获得的劳动报酬。简单来说,就是您在正常工作时间之外额外工作,单位应该给您的报酬。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四十四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按照下列标准支付高于劳动者正常工作时间工资的工资报酬:(一)安排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一百五十的工资报酬;(二)休息日安排劳动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二百的工资报酬;(三)法定休假日安排劳动者工作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三百的工资报酬。 如果领导不给您加班费,您可以先与领导进行友好协商,明确向他说明您加班的情况以及依据法律您应获得的加班费,要求其依法支付。在协商时,注意保留好相关的聊天记录、邮件等证据。 如果协商不成,您可以向本单位的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调解委员会会从中斡旋,促使单位支付您应得的加班费。 若调解也无法解决问题,您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申请仲裁需要在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被侵害之日起一年内提出,并提交相关证据,比如加班的考勤记录、工作成果等。 对仲裁结果不服的,您还可以在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通过司法途径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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