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了物业费但没有得到服务该怎么办?


当业主交了物业费却没有得到相应服务时,这是一个在物业管理中较为常见的问题。下面为你详细介绍应对办法及相关法律依据。 首先,我们需要明确物业费的性质和业主与物业之间的关系。物业费是业主为了享受物业服务而支付的费用,业主和物业服务企业之间是一种服务合同关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九百三十九条规定,建设单位依法与物业服务人订立的前期物业服务合同,以及业主委员会与业主大会依法选聘的物业服务人订立的物业服务合同,对业主具有法律约束力。这意味着双方都要按照合同约定履行各自的义务,物业有责任提供符合合同标准的服务,业主则需要按时交纳物业费。 当业主遇到交了物业费却没得到服务的情况,第一步可以与物业服务企业进行沟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九百四十二条规定,物业服务人应当按照约定和物业的使用性质,妥善维修、养护、清洁、绿化和经营管理物业服务区域内的业主共有部分,维护物业服务区域内的基本秩序,采取合理措施保护业主的人身、财产安全。如果物业没有做到这些,业主可以以书面或其他合适的形式,指出物业未履行的服务内容,并要求其限期整改。通过友好协商解决问题,是比较理想的方式。 如果与物业沟通后,问题仍然没有得到解决,业主可以向业主委员会反映情况。业主委员会是业主大会的执行机构,有权代表业主与物业服务企业进行沟通和协商,督促物业履行服务合同。此外,业主还可以向当地的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投诉。根据《物业管理条例》第四十八条规定,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及时处理业主、业主委员会、物业使用人和物业服务企业在物业管理活动中的投诉。行政主管部门有权对物业服务企业进行监督和管理,对其违规行为进行处罚。 在极端情况下,如果物业服务企业严重违反服务合同,长期不提供服务或提供的服务质量极差,业主可以通过法律途径,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物业服务企业承担违约责任,如赔偿损失、降低物业费等。不过,诉讼是一种较为复杂和耗时的解决方式,需要业主提供充分的证据证明物业未履行服务义务。 需要注意的是,在整个过程中,业主不能随意拒交物业费。虽然物业没有提供服务,但随意拒交物业费可能会导致业主违约,需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因此,业主应该通过合法、合理的途径来维护自己的权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