销售口头说的和实际不一样,买房时该怎么办?
我买房的时候,销售跟我口头承诺了很多东西,比如小区配套设施、房屋户型之类的。结果交房后发现和销售说的完全不一样。我现在很苦恼,不知道该怎么维护自己的权益,想问问遇到这种情况该怎么办呢?
张凯执业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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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遇到销售口头说的和实际不一样的情况时,买房者可以通过以下方式维护自己的权益。
首先,我们来明确相关的法律概念。在房屋买卖中,销售的口头承诺虽然没有形成书面合同,但在一定条件下也具有法律效力。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六十九条规定,当事人订立合同,可以采用书面形式、口头形式或者其他形式。书面形式是合同书、信件、电报、电传、传真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以电子数据交换、电子邮件等方式能够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并可以随时调取查用的数据电文,视为书面形式。也就是说,口头承诺也是合同订立的一种形式。
然而,口头承诺在举证上存在一定困难。因为没有书面的证据,买房者需要提供其他能够证明销售作出过该承诺的证据,比如录音、聊天记录、证人证言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六十六条规定,证据包括:(一)当事人的陈述;(二)书证;(三)物证;(四)视听资料;(五)电子数据;(六)证人证言;(七)鉴定意见;(八)勘验笔录。证据必须查证属实,才能作为认定事实的根据。
如果买房者能够提供有效的证据证明销售的口头承诺与实际情况不符,那么销售方可能构成违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买房者可以要求销售方承担相 应的违约责任,比如赔偿损失、更换房屋、维修整改等。
如果双方无法协商解决,买房者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在诉讼过程中,法院会根据双方提供的证据和相关法律规定进行审理和判决。
总之,遇到销售口头说的和实际不一样的情况,买房者要及时收集证据,通过合法途径维护自己的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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