厂方解除劳动合同不写离职手续且不给工资怎么办?
我在厂里上班,厂方突然说要解除劳动合同,还不给我写离职手续,工资也拖着不给。我现在不知道该怎么维护自己的权益,想问问遇到这种情况应该采取什么办法解决,有哪些途径可以要回工资和办理离职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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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遇到厂方解除劳动合同却不写离职手续,还不给工资的情况时,劳动者可采取以下措施来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首先,从法律概念上来说,劳动合同是劳动者与用人单位确立劳动关系、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的协议。厂方解除劳动合同却不办理离职手续和支付工资,这明显是违反了双方签订的劳动合同以及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义务。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五十条规定,用人单位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十五日内为劳动者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同时,《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九条规定,劳动关系双方依法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用人单位应在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一次付清劳动者工资。 当面临这种情况,劳动者可以先尝试与厂方进行友好协商。主动与厂方沟通,明确指出其行为违反了相关法律规定,要求厂方按照法律规定办理离职手续并支付工资。在协商过程中,注意保留好相关的聊天记录、通话录音等证据。 如果协商不成,劳动者可以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劳动监察部门有权对用人单位进行监督检查,对于厂方的违法行为可以责令其改正。劳动者可以准备好劳动合同、工作证、考勤记录等能够证明劳动关系和工作情况的材料,向当地劳动监察部门进行投诉。 此外,劳动者还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仲裁是一种比较常见的解决劳动纠纷的方式,仲裁委员会会根据双方提供的证据和相关法律规定进行裁决。申请仲裁时,需要提交仲裁申请书以及相关证据材料。 如果对仲裁结果不满意,劳动者还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通过法律途径,最终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要求厂方支付拖欠的工资以及因违法解除劳动合同可能产生的赔偿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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