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职了年假该怎么办?
我刚从公司离职,但是之前还有年假没休完。我不太清楚这部分年假该怎么处理,是会作废,还是公司应该给我补偿呢?我想了解一下相关的法律规定和处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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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员工离职时,对于未休年假的处理是有明确法律规定的。首先,我们来了解一下年休假的概念。年休假是指劳动者连续工作一年以上,就可以享受一定时间的带薪年假。这是法律赋予劳动者的一项休息权利,旨在保障劳动者能够有适当的时间进行休息和放松,以更好地投入到后续的工作中。 根据《企业职工带薪年休假实施办法》的相关规定,用人单位与职工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当年度未安排职工休满应休年休假天数的,应当按照职工当年已工作时间折算应休未休年休假天数并支付未休年休假工资报酬,但折算后不足1整天的部分不支付未休年休假工资报酬。 具体的折算方法为:(当年度在本单位已过日历天数÷365天)×职工本人全年应当享受的年休假天数 - 当年度已安排年休假天数。例如,员工A在公司工作了200天,他全年应享受5天年休假,已休了2天,那么他应休未休的年休假天数为(200÷365)×5 - 2 ≈ 0.74天,由于不足1整天,所以这部分不支付未休年休假工资报酬。如果计算结果大于等于1整天,用人单位就应当按照该职工日工资收入的300%支付未休年休假工资报酬,其中包含用人单位支付职工正常工作期间的工资收入。 如果用人单位没有按照规定支付未休年休假工资报酬,劳动者可以通过与用人单位协商解决。若协商不成,劳动者可以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或者依法申请劳动仲裁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总之,劳动者在离职时要清楚自己的年休假权益,积极维护自身的合法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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