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宣布破产后拖欠的工人工资怎么办?
我所在的公司宣布破产了,现在还拖欠着我们好几个月的工资。我也不知道该怎么才能要回这笔钱,想问问法律上对于这种情况是怎么规定的,我该通过什么途径去维护自己的权益,要回工资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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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公司宣布破产后,拖欠工人的工资问题是有明确法律规定和处理方式的。 首先,咱们要了解一个重要概念,就是破产财产的清偿顺序。在公司破产程序中,会对公司的财产进行清算和分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一百一十三条规定,破产财产在优先清偿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后,依照下列顺序清偿:(一)破产人所欠职工的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所欠的应当划入职工个人账户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费用,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支付给职工的补偿金;(二)破产人欠缴的除前项规定以外的社会保险费用和破产人所欠税款;(三)普通破产债权。这意味着工人工资在破产财产清偿中处于优先地位。 对于工人来说,要及时申报自己的债权。根据法律规定,债权人应当在人民法院确定的债权申报期限内向管理人申报债权。工人作为债权人,要在规定时间内,携带能证明劳动关系和工资数额的材料,比如劳动合同、工资条、考勤记录等,向破产管理人申报自己被拖欠的工资。 破产管理人会对工人申报的债权进行调查和审核。他们会核实工人提供的材料,确认工资数额等情况。如果对管理人的调查结果有异议,工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来维护自己的权益。 最后,如果破产财产足够清偿全部债务,那么工人的工资会按照规定得到全额支付。如果破产财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那么会按照比例进行分配。也就是说,所有享有优先受偿权的债权人(包括工人)会按照各自债权的比例来获得清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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