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抵押和留置有什么区别?

我最近涉及到一些财产担保的事情,不太清楚抵押和留置这两种方式。想知道它们在实际应用中有啥不一样,比如在操作流程、权利行使等方面的区别,希望懂法律的朋友帮忙解答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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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抵押和留置都是担保的方式,但存在诸多区别。 首先,概念不同。抵押是指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不转移财产的占有,将该财产作为债权的担保。当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债权人有权依照法律规定以该财产折价或者以拍卖、变卖该财产的价款优先受偿。例如,甲向银行贷款,将自己的房子抵押给银行,但甲依然可以居住在房子里。留置则是指债权人按照合同约定占有债务人的动产,债务人不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履行债务的,债权人有权依照法律规定留置该财产,以该财产折价或者以拍卖、变卖该财产的价款优先受偿。比如,乙将汽车交给丙修理厂修理,修理完成后乙不支付修理费,丙修理厂就可以留置该汽车。 其次,成立条件不同。抵押中抵押物可以是动产也可以是不动产,且抵押物的设立基于当事人之间的约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条规定,设立抵押权,当事人应当采用书面形式订立抵押合同。而留置权的成立,债权人必须合法占有债务人的动产,且该动产与债权属于同一法律关系,但企业之间留置的除外。根据《民法典》第四百四十七条规定,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债权人可以留置已经合法占有的债务人的动产,并有权就该动产优先受偿。 再者,行使方式不同。抵押财产的处分通常需要通过与抵押人协议或者通过法院诉讼等方式进行。而留置权人在留置财产后,应当给债务人一定的履行债务的宽限期,宽限期届满后债务人仍不履行的,留置权人可以直接处分留置财产。 最后,担保物的范围不同。抵押物的范围较为广泛,包括房屋、土地使用权、机器设备等。而留置物只能是债权人已经合法占有的债务人的动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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