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什么情况下需要加班?
我在一家公司上班,平时工作任务挺重的。最近感觉领导好像有让加班的意思,我不太清楚到底啥情况公司能要求我们加班。想知道从法律角度看,在哪些情况下是需要加班的,心里有个底,免得稀里糊涂就被要求加班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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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班,简单来说就是劳动者在原本正常工作时间之外,继续进行工作。从法律层面来看,并不是用人单位随意就可以要求劳动者加班的,通常有以下几种法定的情况。 首先是发生自然灾害、事故或者因其他原因,威胁劳动者生命健康和财产安全,需要紧急处理的。比如发生地震、火灾等灾害时,相关单位为了抢险救灾、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就可能需要安排劳动者加班。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四十二条规定,在这种情况下不受本法第四十一条规定的限制,也就是不需要与工会和劳动者协商就可以安排加班。 其次是生产设备、交通运输线路、公共设施发生故障,影响生产和公众利益,必须及时抢修的。像城市的供水管道破裂、供电线路故障等,如果不及时抢修会对城市的正常运转和公众生活造成严重影响,此时用人单位安排劳动者加班进行抢修是符合法律规定的,同样依据上述第四十二条规定,可不遵循一般的加班协商程序。 最后是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比如在一些特定的生产旺季,为了完成国防紧急任务,或者完成上级在国家计划外安排的其他紧急生产任务等,也可能需要劳动者加班。 不过,即使是在这些法定情况下安排加班,用人单位也应该按照法律规定支付相应的加班工资。《劳动法》第四十四条规定,安排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一百五十的工资报酬;休息日安排劳动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二百的工资报酬;法定休假日安排劳动者工作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三百的工资报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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