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补偿应该找哪个部门?
我在公司工作,离职后公司没给我应有的劳动补偿。我不太清楚该通过什么途径解决,想知道遇到这种劳动补偿的问题,应该找哪个部门来处理,希望能得到有效的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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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面临劳动补偿问题时,有多个部门可以寻求帮助。 首先是劳动监察部门。劳动监察部门是负责监督用人单位遵守劳动法律法规情况的政府机构。如果你认为用人单位存在不支付或不足额支付劳动补偿等违法行为,可以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根据《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第十一条规定,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对用人单位支付劳动者工资和执行最低工资标准的情况、订立和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况等实施劳动保障监察。劳动监察部门会对投诉进行调查,如果发现用人单位确实存在违法行为,会责令其改正,并处以相应的罚款等处罚。 其次是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劳动争议仲裁是解决劳动纠纷的重要途径。当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就劳动补偿等问题发生争议时,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条明确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因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因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等发生的争议,适用本法。仲裁委员会会根据双方提供的证据和相关法律规定进行裁决。 最后,如果对仲裁结果不满意,还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人民法院会依据事实和法律进行审理,作出最终的判决。《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八十三条规定,劳动争议当事人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一方当事人在法定期限内不起诉又不履行仲裁裁决的,另一方当事人可以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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