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业管理单位归哪个部门管理?
我住在一个小区,小区的物业管理感觉不太好,我想反映问题,但 是不知道该找哪个部门来处理物业管理单位。我想了解一下,在咱们国家,物业管理单位到底是归哪个部门管呢?
张凯执业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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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业管理单位的管理涉及多个部门,不同方面由不同部门进行监管。
首先,从整体的行业管理来讲,根据《物业管理条例》第五条规定,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全国物业管理活动的监督管理工作。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物业管理活动的监督管理工作。这意味着,在全国层面住建部对物业管理进行宏观指导和规范;在地方上,各地的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如住建局、房管局等)是物业管理单位的主要监管部门,它们负责对物业服务企业的资质管理、物业服务的招投标管理、物业承接查验的监督等。例如,当业主发现物业服务企业没有相应资质就承接项目时,就可以向当地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举报。
其次,在具体的业务方面,不同的问题归不同的部门管理。比如,物业管理区域内的环境卫生问题,环卫部门有权进行监督和管理。如果小区垃圾清理不及时、乱堆乱放等情况,业主可以向环卫部门反映。再如,物业管理区域内的治安、消防问题,公安机关和消防救援机构分别依照相关法律法规进行监管。要是小区存在消防设施损坏、消防通道被占用等问题,就可以向消防救援机构投诉。还有,关于物业服务收费方面,价格主管部门会依据《价格法》等相关规定进行监督。若业主觉得物业服务企业收费不合理、乱收费等,可向价格主管部门反映。
总之,物业管理单位的管理是多部门协同的工作,业主在遇到不同问题时,要找对相应的监 管部门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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