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下哪些不属于劳动关系争议的特征呢?
我在学习劳动关系相关知识,看到说有不属于劳动关系争议特征的情况。但我不太清楚具体哪些不属于,想弄明白这些特征的界限到底在哪,这样能更好地区分劳动关系争议和其他类型的争议,希望能得到详细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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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关系争议,通俗来讲,就是劳动者和用人单位之间因为劳动方面的事情产生的纠纷。而判断哪些不属于劳动关系争议的特征,需要先了解劳动关系争议通常有哪些特征。 劳动关系争议一般具有主体特定性,即争议双方是劳动者和用人单位。这是因为劳动关系是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基于劳动合同或事实劳动关系建立起来的权利义务关系。例如《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明确规定了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的权利和义务,双方围绕这些权利义务产生的争议才属于劳动关系争议。 同时,劳动关系争议还具有内容的特定性,主要围绕劳动权利和义务展开,比如工资、工时、休息休假、劳动安全卫生等方面。这些内容都在《劳动合同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中有明确规定。 那么,不属于劳动关系争议的特征,可能就是不具备上述主体特定性和内容特定性的情况。比如,争议双方不是劳动者和用人单位,像两个自然人之间关于普通民事合同的纠纷,就不属于劳动关系争议。再比如,争议内容与劳动权利义务无关,像用人单位之间的商业合作纠纷等,也不属于劳动关系争议。此外,非基于劳动管理过程中产生的争议,例如用人单位与供应商之间的货物质量纠纷,同样不属于劳动关系争议的范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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