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后多久上班由谁说了算?
我之前受了工伤,现在身体还没完全恢复,但公司一直催我回去上班。我也不知道到底该听谁的,是公司说什么时候上班就得什么时候去,还是我自己能决定?想了解下在法律上,工伤后多久上班到底由谁说了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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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工伤之后,关于多久上班这个问题,不是某一方单方面就能决定的,而是要综合多方面因素,并遵循相关法律规定来判定。 首先,我们要清楚停工留薪期这个概念。停工留薪期是指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原工资、薪水、福利、保险等待遇不变的期限。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三条规定,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经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不得超过12个月。也就是说,在这个法定的停工留薪期内,员工有权安心养伤,不用上班,这期间的工资待遇单位还得照发。 其次,如果停工留薪期结束了,员工能不能上班就需要看劳动能力鉴定的结果了。员工需要进行劳动能力鉴定,由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根据员工的伤残情况,确定其劳动能力的恢复状况。如果鉴定结果表明员工已经具备了恢复工作的条件,那么员工就应该按照单位的安排返回工作岗位。要是员工认为自己还不能工作,就需要提供相关的医疗证明来支持自己的主张。 最后,如果员工和单位就工伤后上班时间的问题产生了分歧,双方可以先进行协商。要是协商不成,员工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通过法律途径来解决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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