员工工伤治疗费由谁垫付?
我在工作时受了工伤,现在需要治疗,但不清楚这笔治疗费该由谁先垫付。是我自己先出,还是单位来出呢?我很担心费用的问题,怕影响治疗进度,所以想了解一下法律上对于员工工伤治疗费垫付这一块是怎么规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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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员工发生工伤的情况下,关于治疗费谁来垫付是一个大家比较关心的问题。首先,我们要明白工伤的概念,工伤就是指劳动者在从事职业活动或者与职业活动有关的活动时所遭受的不良因素的伤害和职业病伤害。 从法律规定来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四条规定,用人单位应当将参加工伤保险的有关情况在本单位内公示。用人单位和职工应当遵守有关安全生产和职业病防治的法律法规,执行安全卫生规程和标准,预防工伤事故发生,避免和减少职业病危害。职工发生工伤时,用人单位应当采取措施使工伤职工得到及时救治。这就表明了用人单位有责任在职工发生工伤时及时安排救治,并且在实际操作中,通常也是由用人单位先行垫付工伤治疗费用。 同时,如果用人单位依法为员工缴纳了工伤保险,那么在工伤认定之后,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的治疗费用,将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然而,现实中可能存在用人单位不垫付的情况。在这种情况下,员工自己也可以先垫付治疗费用,之后在完成工伤认定和劳动能力鉴定等程序后,通过法律途径要求用人单位承担相应费用。并且,如果用人单位未依法缴纳工伤保险费,发生工伤事故的,由用人单位支付工伤保险待遇。用人单位不支付的,从工伤保险基金中先行支付。从工伤保险基金中先行支付的工伤保险待遇应当由用人单位偿还。用人单位不偿还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可以依照相关规定追偿。所以,员工不用过于担心因为费用问题而耽误治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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