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什么要上满工时才有底薪?
我在一家公司上班,公司规定必须上满工时才能拿到底薪。我不太理解这个规定,感觉不合理。我想知道从法律角度来看,公司这样做合法吗?为什么会有上满工时才有底薪这样的要求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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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法律角度来看,所谓“底薪”,通常指的是基本工资,它是劳动者在法定工作时间内提供了正常劳动的前提下,用人单位应当支付的最低劳动报酬。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四十八条规定,国家实行最低工资保障制度。用人单位支付劳动者的工资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这里的最低工资标准是劳动者在法定工作时间或依法签订的劳动合同约定的工作时间内提供了正常劳动的前提下,用人单位依法应支付的最低劳动报酬。也就是说,只要劳动者在法定工作时间内正常工作了,用人单位就应当支付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工资。 如果公司规定要上满工时才有底薪,这其实是一种比较复杂的情况。如果所谓的“上满工时”对应的是法定工作时间,且公司支付的底薪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那么在一定程度上有其合理性。因为法律规定的最低工资保障是针对法定工作时间内的正常劳动。例如,当地月法定工作时间是160小时,最低工资标准是2000元,那么每小时最低工资就是12.5元。如果员工工作了160小时,公司支付不低于2000元的底薪是符合法律要求的。 然而,如果公司规定的“上满工时”超过了法定工作时间,或者即使员工在法定工作时间内正常工作了,但因未达到公司规定的超法定工时的“满工时”要求就不支付底薪,这是不合法的。因为这违反了劳动者在法定工作时间内正常劳动应获得不低于最低工资标准报酬的规定。比如公司规定月工作200小时才给底薪,而员工只工作了160小时法定工作时间,公司就不发底薪,这显然不符合法律规定。 所以,公司要求上满工时才有底薪,需要结合是否符合法定工作时间以及是否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等因素来综合判断其合法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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