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合同签三次就一定会成为无固定期合同吗
我在现在的公司已经签过两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了,马上又要续签,听说签三次就成无固定期合同了,想问问是不是真的这样啊?要是签了无固定期合同有啥不一样,也想了解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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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合同签三次并不一定就会成为无固定期限合同。 首先,咱们来了解一下什么是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它是指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约定,没有明确规定终止日期的劳动合同。也就是说,这个合同不会规定一个确切的结束时间,但这不代表它没有终止的可能哦。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十四条规定,有几种情形下,劳动者提出或者同意续订、订立劳动合同的,除劳动者提出订立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外,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其中一种情况就是连续订立二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且劳动者没有《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和第四十条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情形,续订劳动合同的。这里第三十九条规定的情形比如劳动者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严重违反用人单位规章制度等;第四十条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是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以及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 所以说,签三次合同成为无固定期限合同是有条件的。如果劳动者存在上述法律规定的这些不符合的情况,即便签了三次合同,也不一定能签订无固定期限合同。而且,就算满足条件,要是劳动者自己提出还是订立固定期限劳动合同,那也是可以的。 相关概念: 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无确定终止时间的劳动合同。 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合同终止时间的劳动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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