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工伤认定过时效该如何赔偿?

我之前在工作时受了伤,当时没太在意,也没去做工伤认定。现在时间过去挺久了,才想起来去申请,结果被告知认定时效过了。我想知道这种情况下,我的赔偿该怎么解决啊,我还能拿到应有的赔偿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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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工伤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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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工伤认定超过时效时,赔偿问题确实会变得比较复杂,但劳动者依然可能通过其他途径获得一定的赔偿。下面为你详细分析: 首先,我们要明白工伤认定时效的概念。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七条规定,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遇有特殊情况,经报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用人单位未按前款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超过这个规定的时间申请工伤认定,社会保险行政部门一般是不会受理的。 不过,即使工伤认定申请超过了时效,并不意味着劳动者就不能获得赔偿了。如果是因为用人单位的原因导致工伤认定申请超过时效,劳动者可以通过民事诉讼的方式,要求用人单位承担民事赔偿责任。这是基于用人单位对劳动者负有安全保障义务,如果用人单位没有及时为劳动者申请工伤认定,导致劳动者无法享受工伤保险待遇,那么用人单位就应当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在民事诉讼中,劳动者需要证明自己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以及自己所受的伤害是在工作过程中发生的。同时,劳动者还需要证明用人单位存在过错,比如用人单位故意拖延申请工伤认定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规定,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另外,如果是因为不可抗力等正当理由导致工伤认定申请超过时效,劳动者可以向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说明情况,请求其受理工伤认定申请。社会保险行政部门会根据具体情况进行审查,如果认为理由正当,可能会受理申请并进行工伤认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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