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是辞职了才有赔偿吗,赔偿怎么算?


工伤并非辞职了才有赔偿。在我国的工伤保险制度里,工伤赔偿分为不同的阶段和类型,在不同情形下都可能获得相应赔偿。 在工伤认定之后,职工就可以享受一些即时的赔偿待遇。比如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条,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进行治疗,享受工伤医疗待遇。治疗工伤所需费用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职工住院治疗工伤的伙食补助费,以及经医疗机构出具证明,报经办机构同意,工伤职工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所需的交通、食宿费用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如果工伤职工经过劳动能力鉴定,被鉴定为有伤残等级的,根据不同的伤残等级,还会有一次性伤残补助金等赔偿。这部分赔偿也不需要以辞职为前提。例如,被鉴定为一级至四级伤残的,保留劳动关系,退出工作岗位,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一级伤残为27个月的本人工资,二级伤残为25个月的本人工资,三级伤残为23个月的本人工资,四级伤残为21个月的本人工资。 而对于五级至十级伤残的职工,辞职会涉及到另外两项赔偿,即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六条、第三十七条规定,经工伤职工本人提出,该职工可以与用人单位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的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赔偿金额的计算各有标准。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是按照伤残等级对应的月数乘以本人工资来计算。而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要根据当地省级政府制定的具体标准来确定,不同地区的标准差异较大,通常会考虑伤残等级、当地职工平均工资等因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