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工伤认定标准及赔偿金额达到多少能够起诉处理?

我受了工伤,已经做了认定,但是对于赔偿金额和公司没谈拢。我想知道按照法律规定,工伤认定是啥标准,赔偿金额达到多少的时候,我就可以去法院起诉公司来解决这个问题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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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工伤认定标准是判断职工所受伤害是否属于工伤的依据,而赔偿金额的确定以及起诉的条件都有相关法律规定。 首先,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规定,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患职业病的;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第十五条规定,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同工伤: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在抢险救灾等维护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动中受到伤害的;职工原在军队服役,因战、因公负伤致残,已取得革命伤残军人证,到用人单位后旧伤复发的。 其次,关于工伤赔偿金额,它是根据工伤认定的结果、劳动能力鉴定的等级等来确定的。赔偿项目包括医疗费、停工留薪期工资、伤残津贴、一次性伤残补助金等。不同的等级对应不同的赔偿标准。例如,一级伤残的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为27个月的本人工资,二级伤残为25个月等。 最后,关于起诉的问题,并没有赔偿金额达到多少才能起诉的限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五条规定,发生劳动争议,当事人不愿协商、协商不成或者达成和解协议后不履行的,可以向调解组织申请调解;不愿调解、调解不成或者达成调解协议后不履行的,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除本法另有规定的外,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也就是说,只要与用人单位就工伤赔偿问题产生争议,在经过劳动仲裁程序后(除终局裁决外),无论赔偿金额多少,都可以向法院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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