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国外干活八个月没签合同,回国后还能不能起诉?
我在国外干活八个月了,但是公司一直没和我签合同,现在我回国了,心里很憋屈。我想知道这种情况我能不能去起诉公司,具体该怎么操作,能得到哪些赔偿,所以来问问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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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国外干活八个月没签合同,回国后是可以通过一定途径来维护自身权益的。 首先,需要明确相关的法律规定。根据我国法律,用人单位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如果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这是对用人单位不签订劳动合同的一种惩罚性规定,目的是督促用人单位依法与劳动者签订合同,保障劳动者的合法权益。 其次,关于时效问题。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为一年,仲裁时效期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也就是说,如果从应当签订劳动合同的次月起算,在一年内,劳动者都可以申请劳动仲裁。对于劳动仲裁结果不服的,还可以在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15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所以,即使回国了,只要在时效期间内,劳动者依然可以通过劳动仲裁或者诉讼的方式来要求用人单位支付未签订劳动合同期间的双倍工资差额。 具体到操作流程,劳动者可以先收集在国外工作的相关证据,比如工作证、工资支付记录、考勤记录、同事证言等,以证明自己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以及工作的时间等事实。然后向用人单位所在地或者劳动合同履行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提交仲裁申请书和相关证据材料。如果对仲裁结果不满意,再按照规定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总之,在国外干活八个月没签合同回国后,只要在法定时效内,劳动者是有权利通过合法途径维护自己权益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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