株洲工伤如何赔偿才最合理?


在株洲,要实现工伤最合理赔偿,需要了解相关规定和流程。 首先,明确赔偿项目和支付渠道。根据法律规定,因工伤发生的下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支付:治疗工伤的医疗费用和康复费用,这是保障工伤职工得到有效治疗和恢复的费用;住院伙食补助费,用于补贴职工住院期间的生活;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的交通食宿费;安装配置伤残辅助器具所需费用;生活不能自理的,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的生活护理费;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和一至四级伤残职工按月领取的伤残津贴;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时,应当享受的一次性医疗补助金;因工死亡的,其遗属领取的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因工死亡补助金;劳动能力鉴定费。 如果单位没有给员工缴纳工伤保险,那么上述本应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的费用,都要由单位自行承担。 其次,了解赔偿流程。第一步是向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申请工伤认定,公司需要在事故发生的一个月内申报,如果公司不申请,则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在一年内提出认定申请,需提交工伤认定申请表、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医疗诊断证明等。第二步,如果经过治疗伤情相对稳定后存在残疾、影响劳动能力的,应当申请劳动能力鉴定,向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申请。第三步,根据不同的伤残等级,获得相应补偿,主要补偿项目有医疗费、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一次性就业补助金、一次性医疗补助金、停工留薪期工资、伙食补助费、护理费等。 再者,不同伤残等级有不同的赔偿标准。比如一级至四级伤残,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分别是本人工资×27个月、×25个月、×23个月、×21个月 ,按月享受伤残津贴分别为本人工资×90%、×85%、×80%、×75%。五级、六级伤残,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分别为本人工资×18个月、×16个月 ,伤残津贴分别是本人工资×70%、×60% 。七级至十级伤残,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分别是本人工资×13个月、×11个月、×9个月、×7个月 。 最后,如果没有劳动合同及其他证明存在劳动关系的证据,无法申请工伤认定,可以先申请劳动仲裁确认与用人单位之间存在劳动关系。经过劳动仲裁确认存在劳动关系后,再申请工伤认定。 相关概念: 工伤保险基金:是为了保障职工在遭受工伤时能够得到经济补偿而设立的基金,由用人单位缴纳的工伤保险费、工伤保险基金的利息和依法纳入工伤保险基金的其他资金构成。 工伤认定:是劳动行政部门依据法律的授权对职工因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是否属于工伤或者视同工伤给予定性的行政确认行为。 劳动能力鉴定:是指劳动功能障碍程度和生活自理障碍程度的等级鉴定,劳动功能障碍分为十个伤残等级,最重的为一级,最轻的为十级。 生活自理障碍分为三个等级:生活完全不能自理、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和生活部分不能自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