员工未提出续订合同意向也能获得经济补偿吗?
我和公司的合同快到期了,我没跟公司说续不续签,心里有点纠结。我担心要是公司不打算和我续签,或者最后结果是不续签了,我这种没主动提出续订意向的情况,能不能拿到经济补偿啊,就想了解下这方面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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员工未提出续订合同意向,也是有可能获得经济补偿的。 首先来解释一下经济补偿,简单说就是在一些特定情况下,用人单位要给劳动者的一笔钱,用来保障劳动者权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四条规定,劳动合同期满的,劳动合同终止。第四十六条规定,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一项规定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也就是说,劳动合同期满终止时存在几种情况:如果是双方都不同意续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不同意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同意续订;用人单位同意续订合同,但降低劳动合同约定条件,劳动者不同意续订 ,在这几种情况下,用人单位通常要支付经济补偿。只有用人单位同意续订合同,且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劳动者不同意续订劳动合同这种情况,用人单位才无需支付经济补偿。 比如,公司原本提供的工作环境舒适,续签时却要换到很差的环境,薪资也降低,这种属于降低劳动合同约定条件,即便员工没提出续订意向,员工也可以要求公司支付经济补偿。要是公司维持原条件甚至提高条件,员工还是不想续签,那员工就不能获得经济补偿。所以,员工未提出续订合同意向,关键看用人单位在续签时的表现,来判断是否能获得经济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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