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上周六被辞退然后签了解除劳动合同还能拿到赔偿吗

上周六被公司辞退,当时稀里糊涂就签了解除劳动合同的文件。现在心里越想越不对劲,担心自己的权益没保障。想知道在这种已经签了解除合同的情况下,到底还能不能拿到赔偿啊?很想弄清楚具体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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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周六被辞退然后签了解除劳动合同,这种情况下还是有可能拿到赔偿的,但需要具体情况具体分析。 首先,签字并不意味着就一定不能获得赔偿。签字只是代表同意解除劳动合同这件事,但和经济补偿金没有必然联系。 赔偿与否关键看离职理由。如果是因为个人错误被解职,比如严重违反公司规章制度、给公司造成重大损失等,按照法律规定,这种情况下一般是没有赔偿的。这是因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规定,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且无需支付经济补偿:(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等。 然而,如果是公司擅自解除合约,比如没有合理理由就辞退你,或者违反法定程序辞退你,那么员工是可以要求经济补偿金的。经济补偿的标准通常是按照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工作的期限来计算,每满一年支付相当于一个月工资的标准。例如工作了3年,那经济补偿就是3个月工资。要是公司属于非法解约,比如没有提前通知等情况,那就需要支付双倍的经济补偿。《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规定了经济补偿的计算方式,第四十八条规定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劳动者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继续履行;劳动者不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已经不能继续履行的,用人单位应当依照本法第八十七条规定支付赔偿金,而第八十七条规定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 另外,如果签的解除劳动合同协议存在一些特殊情况,比如签订协议时你存在重大误解、协议内容显失公平,或者是公司通过欺诈、胁迫等手段让你签的协议,那你可以向法院申请撤销该协议,之后依然可以主张赔偿。 相关概念: 过失性辞退:指劳动者存在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等过错行为,用人单位因此解除劳动合同,这种情况下用人单位无需支付经济补偿。 经济补偿金:是用人单位在解除劳动合同时,依法向劳动者支付的补偿,按照劳动者的工作年限和工资水平来计算。 非法解约:指用人单位违反法律规定的程序或条件,擅自解除与劳动者的劳动合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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