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让签竞业协议,是否可以不签?
我在一家公司工作,公司突然提出要我签竞业协议。我有点纠结,不知道这协议对我影响大不大,也不确定自己有没有必要签。就想问问,公司让签竞业协议的话,我能不能选择不签啊?要是不签会不会有啥后果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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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让签竞业协议,是可以不签的。竞业协议的签订必须建立在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并非强制要求。 《劳动合同法》第二十三条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在劳动合同中约定保守用人单位的商业秘密和与知识产权相关的保密事项。对负有保密义务的劳动者,用人单位可以在劳动合同或者保密协议中与劳动者约定竞业限制条款,并约定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后,在竞业限制期限内按月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劳动者违反竞业限制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从这里可以看出,法律用的是“可以”约定竞业限制条款,说明不是强制性让劳动者签竞业协议。 另外,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二十四条,竞业限制的人员限于用人单位的高级管理人员、高级技术人员和其他负有保密义务的人员。如果您不属于这些人员范围,公司要求您签竞业协议可能缺乏合理性基础。 要是您不签竞业协议,正常情况下公司不能强迫您。但如果您属于应当签订竞业协议的人员范围,而拒绝签订,公司可能会基于自身商业秘密保护等考虑,在后续的工作安排、职业发展等方面对您有不同处理,比如不再让您接触核心业务等。不过,只要公司没有合法合理的理由,不能因为您不签竞业协议就随意辞退您或者给您不合理的待遇。 相关概念: 竞业协议: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在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后的一定期限内,劳动者不得到与本单位生产或者经营同类产品、从事同类业务的有竞争关系的其他用人单位就业,不得自己开业生产或者经营同类产品、从事同类业务的协议。 竞业限制:是一种对特定劳动者在离职后的就业限制制度,旨在保护用人单位的商业秘密和竞争利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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