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梅毒申请生育津贴不想让公司知道,能修改相关信息吗?
我患有梅毒,在申请生育津贴时不想让公司知道我的病情,就想把病历等相关信息修改一下,不知道这样做合不合法,会不会有什么后果,想了解一下相关法律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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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申请生育津贴时修改信息是不可以的,这属于违法行为。生育津贴是国家为保障女职工生育期间的基本生活和医疗需求而设立的一项社会保险待遇。 从法律概念上讲,诚信是参与各类社会活动包括申请生育津贴的基本要求。申请生育津贴需要如实提供相关的真实信息,这些信息是审核是否符合领取条件以及确定领取金额的依据。而修改信息这种行为属于欺诈行为。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八十八条规定,以欺诈、伪造证明材料或者其他手段骗取社会保险待遇的,由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责令退回骗取的社会保险金,处骗取金额二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这意味着,如果通过修改信息骗取生育津贴,一旦被发现,不仅要退还已经领取的津贴,还要面临罚款。此外,如果情节严重,还可能会面临刑事责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规定,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虽然申请生育津贴是职工的合法权益,但必须在遵守法律法规、如实提供信息的基础上进行。如果不想让公司知道自己的病情,可以和相关部门沟通,了解是否有保护隐私的措施或途径,而不是选择修改信息这种违法的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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