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按揭房能够除名吗
我和配偶打算离婚,房子是按揭的,名字是我们两个人的。现在想把其中一个人的名字去掉,不知道可不可以。想了解在法律上,离婚时按揭房到底能不能除名,需要满足什么条件,有哪些手续要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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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按揭房一般情况下在房贷未还清时不能除名。这是因为房子处于抵押状态,而抵押期间,抵押人未经抵押权人(一般是银行)同意,不得转让抵押财产(这里的除名涉及到房产所有权变更,类似转让行为),除非受让人代为清偿债务消灭抵押权。 《民法典》第四百零六条规定,抵押期间,抵押人经抵押权人同意转让抵押财产的,应当将转让所得的价款向抵押权人提前清偿债务或者提存。转让的价款超过债权数额的部分归抵押人所有,不足部分由债务人清偿。也就是说,要除名首先得银行同意,而银行同意的前提往往是贷款还清或者有其他足以保障债权的措施。 如果贷款还清,解除抵押状态后,除名手续分两种情况: 若协议离婚,双方携带身份证、离婚证、离婚协议书、房屋产权变更登记申请表以及房屋所有权证,到当地房产交易中心办理除名手续。离婚协议书须加盖民政部门公章或民政档案部门印章 ,若未注明原婚姻登记时间,还须提供原结婚证明。 若是诉讼离婚,单方可持身份证、离婚判决书、房屋产权变更登记申请表以及房屋所有权证等材料,到当地房产交易中心申请房产证除名手续 。 相关概念: 抵押:就是把东西押给债权人,用来担保债务的履行,如果还不上债,债权人就有权处理这个抵押的东西来获得补偿。 抵押权人:就是接受抵押,有权在债务人不还钱时处置抵押物的人,在按揭买房中通常就是银行。 抵押人:就是把东西抵押出去的人,在按揭买房里就是买房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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